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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鉴 站 简 介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定》,明确指出要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并强调要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的指导与管理,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落实文件精神,尽快推进我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发展,适应新形势下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国家体育总局于2004年6月成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在体育行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体育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切实加强体育职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并在各省市自治区陆续建立了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2007年10月,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山东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成立。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将正式在体育行业推行国家职业证书制度,全面步入了职业标准化阶段,这将对我国(省)体育专业技能人才培养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目前,纳入国家职业大典的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场地工”、“体育经纪人”和“游泳救生员”。其中社会体育指导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指导师级;体育场地工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社会体育指导员暂设47个工种包括:游泳、健美操、滑雪、保龄球、卡丁车、蹦极、攀岩、轮滑、滑冰、射击、射箭、潜水、漂流、滑翔伞、热气球、动力伞、跆拳道、柔道、摔跤、拳击、武术、击剑、马术、帆板、滑水、跳伞、网球、羽毛球、棒球、垒球、高尔夫球、自行车、围棋、象棋、健美、航海模型、足球、篮球、乒乓球、台球、健身教练、散打、空手道、体育舞蹈、国际象棋、拓展、山地户外等,下一步将根据市场和群众健身需求逐步调整和增加鉴定项目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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