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首批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的培训与鉴定工作圆满结束

    为提高我省游泳职业从业人员(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统一规范游泳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标准,促进全省游泳健身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保障广大游泳健身爱好者的生命安全,山东体育学院、山东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于2009511日至16日,在威海组织了山东首批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的培训。517日,山东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在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了职业技能鉴定。

    参加此次培训的共有来自济南、青岛、威海等9个市的76名学员。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要求,对学员进行了公共理论、专项理论和专项技能的培训,分别由山东体育学院和山东省游泳管理中心专业人员授课,培训考试合格者,由目前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山东唯一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国家级培训基地”——山东体育学院颁发培训结业合格证书。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山东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按国家相应的职业资格鉴定标准对其进行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的学员,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此次培训中共有58名游泳救生员学员、55名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学员获得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结果将于7月在山东省体育人才信息网(www.sdtyrc.gov.cn)公布。推荐链接:

发表时间 2010-4-2 8:42:24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管理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