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申报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申报体育行业

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工作的通知

                                      鲁体人字[2010]9号 

 

各市体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体人字〔2007324)要求,结合我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情况,现就做好我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申报培训基地工作的重要性

    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我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省职鉴站)于200710月正式成立,标志着我省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正式启动。两年来,我省有217人参加了游泳救生员、游泳、健美操等职业类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鉴定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逐步形成了权威的资格认证体系。随着《全民健身条例》的颁布实施和国家关于建立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要求,加强对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工作的管理,规范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大力开展体育行业职业资格鉴定,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培养符合职业标准要求的体育行业从业人员,对于规范我省体育服务市场,更好地为全民健身提供优质服务具有重要作用。

  为充分发挥和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有效利用各级体育事业单位、体育单项运动协会、高等院校及其他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资源,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申报“山东省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基地”工作。

二、培训基地的权利和义务

(一)培训基地的权利

1、悬挂“山东省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基地”标牌。

2、经授权可以开展下列全部或部分职业培训工作:职业类社会体育指导员(目前纳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大典的有47项,见附件1)、体育场地工、体育经纪人、游泳救生员及今后陆续发布的体育行业新的国家特有职业。

3、以培训基地名义开展体育特有职业教育宣传活动。

4、按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有关规定招收、培训、管理学员。

5、给培训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基地的义务

1、接受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和省职鉴站的监督、指导。

2、协助省职鉴站开展鉴定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场地、设备、器材及有关费用。

3对从事职业培训工作的专()职培训教师实行资格培训、考核和认证制度。

4、严格按培训大纲要求进行培训,保证培训质量,保持鉴定合格率70%以上。

5、按时完成工作年报并上报省体育局主管处室和省职鉴站。

6、配合省体育局主管处室和省职鉴站对培训基地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工作。

三、申报培训基地的条件

(一)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基地按照培训项目分为单项培训基地和综合培训基地。综合培训基地须具备同时培训三个(类)以上运动项目的培训能力。

(二)建立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具有与所培训职业(项目)及其等级或类别相适应的培训场地和设备设施。

3、具有较完善的培训发展计划和健全的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员管理等规章制度及培训体系;拥有专职的培训管理人员和符合资质的专(兼)职培训教师;培训基地每年必须举办两期以上培训班,每期学员在30人以上,授课内容和时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4、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并有一定的经费保证。

5、与各类体育场馆、健身俱乐部有良好的联系及合作办学关系,能够为学员提供专业对口的实习单位。

四、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申请建立培训基地,由具备条件的机构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登陆体育职业资格工作网(www.sportosta.gov.cn)下载并填写《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基地申请表》,同时按条件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包括:

1、《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基地申请书》。

2、单位法人资质证明,法人代表简历。

3、办公、授课、培训等场地的产权证明材料。  

  4、授课师资人员、财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

5、账户、资金证明材料。 

6、培训发展计划及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员管理等规章制度。

(二)申请省级单项或综合培训基地,经申请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省体育局审核同意后,呈国家体育总局职业鉴定中心备案。

五、培训基地的管理

(一)国家体育总局职业鉴定中心负责各级培训基地的资格管理,并对设立国家级培训基地提出审查意见。
   
(二)省体育局负责省级培训基地的资质认定、审批与管理工作。省体育局委托山东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省级体育特有职业培训基地的日常管理。

六、有关要求

  (一)组织开展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是提高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按照这次申报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和本单位实际,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建立培训基地,为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二)第十一届全运会结束前已申报省级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单位,请按照这次申报工作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原上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材料补报。

(三)申报及补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请于2010320日前上报省体育局。联系人:吴志伟,联系电话(传真):053182072556,电子邮箱:sdstyjrsc@126.com。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188号山东省体育局人事处。

   

    附件:1、国家已开展的职业类社会体育指导员鉴定项目

        

年二月十日

 

附件1

  纳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大典的

职业类社会体育指导员鉴定项目

 

目前,纳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大典的职业类社会体育指导员鉴定项目有:游泳、射击、射箭、跆拳道、柔道、摔跤、拳击、武术、击剑、帆板、网球、羽毛球、自行车、足球、篮球、乒乓球、散打、空手道、棒球、垒球、保龄球、高尔夫球、国际象棋、围棋、象棋、健美、健美操、体育舞蹈、健身教练、航海模型、台球、滑水、跳伞、马术、拓展、山地户外、滑雪、卡丁车、蹦极、攀岩、轮滑、滑冰、潜水、漂流、滑翔伞、热气球、动力伞等47个。

发表时间 2010-4-19 1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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